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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穿文安县公安局长张志超等集体犯罪、抱团腐败,还社会一个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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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09: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揭穿文安县公安局长张志超等集体犯罪、抱团腐败,还社会一个正气!
我叫刘志华,是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安祖辛庄乡李安祖村农民。
  特此声明:此报道为实名发帖,无半点虚假,实事求是地揭露文安县公安局长张志超等集体犯法、抱团腐败等犯罪行为!愿承担此帖的一切法律责任!公安局长等可以掌权以此帖为证据,可以到法院以“诬告陷害”、“诽谤”等罪名起诉我,但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最好要快,不要遥遥无期。
  2010年1月17日傍晚,我被文安县人民法院职工刘振华之父,村霸刘广山和次子刘国华故意挑衅、借机殴打并企图敲诈勒索两万元,因心脏病发作无力有效自卫,当场被殴打成轻伤(有法医鉴定),被闻讯到场的众乡亲及家人和路过的儿子刘硕搀扶回家时,村霸一家(刘广山和妻子李全芝、次子刘国华和妻子谷美娟)四人又手持片刀、菜刀、斧头等凶器追杀,多亏在场众乡亲及时大力拦阻和家人报警,才避免了我及家人再次被殴打或杀害恶性案件的发生。我经村医抢救后被家属送入文安县中医院治疗。
  
  2010年1月17日我被村霸父子殴打致轻伤,村霸父子依法应负刑事责任。案发后文安县公安局干警没有对打人凶手采取任何措施,而是积极帮助打人凶手为逃避法律惩处寻借口,2010年1月21日才将村霸之妻李全芝(已在家正常生活、生产四日)安排住院,2010年1月27日(案发已十日)又帮助越级到廊坊市做所谓的“法医鉴定”, 凭空鉴定为“轻伤”,称李全芝右手中指近节骨“粉碎性骨折”,这时才称被刘硕用砖砸伤。(相关证据早已证明李全芝右手中指无半点伤、更无骨伤)
  
  案发后,我及家人多次要求拘留打伤我的凶手刘广山和刘国华,多次对李全芝“假手指伤”提出质疑并要求立案侦查或重新鉴定。文安县公安局安祖辛庄派出所所长桑红兵等人在处理此案时,为包庇、袒护村霸刘广山及其家人,多次强迫调解,胁迫我及家人承认无中生有的李全芝“假手指伤”,以没有拘留刘硕就不拘留村霸刘广山父子为借口,放任打人凶手村霸刘广山父子逍遥法外。此间更加猖狂的村霸恶势力刘广山家人亲属当众多次扬言:“已送给局长10万元钱,有局长撑腰,到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刘志华有天大本事官司也打不赢;打了刘志华白打,文安县公安局永远向着刘广山”。花钱能使鬼推磨,这就是文安县公安局局长等人表演一出出现实版的活闹剧的根源!
  
  2010年3月12日,我满怀希望和复杂心情给文安县公安局局长张志超写信,并于2010年3月23日在公安局信访科安排下见到局长张志超一面,没听我讲完两句话,无故拂袖而去。事后多次通过公安局信访科要求:公安局领导督办此案,尽快查明李全芝“假手指伤”案真相,依法惩处打人凶手。该案被局长张志超和副局长孟都乐督办之后,我与家人多次直接与副局长孟都乐当面申诉,对李全芝假“手指伤” 又多次提出质疑,并出具证据证明李全芝根本无伤。然而公安局长、副局长等对李全芝假“手指伤”依然不立案侦查或重新鉴定,还是寻借口继续包庇、袒护村霸刘广山及其家人,并不断制造假材料、假证据,销毁相关材料、证据,将简单的故意伤害案越办越假。为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在2010年6月11日,荒唐地依据早已证明根本不存在的李全芝手指轻伤这一“皇帝新衣”,对案发时且未满16岁的刘硕办理监视居住刑事措施,这证明了公安局长、副局长已经认可了李全芝“手指伤”的存在。彻底印证了公安局长、副局长早已参与其中;案件被拖半年后的2010年7月下旬,又将该案转移到文安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办理,到现在还是换汤不换药,又被拖过去半年多。
  
  我被打伤残、儿子刘硕被凭空诬陷,为申冤逐级上访,2010年9月18日我再次进京上访,被副局长孟都乐亲自带刑警和医生到北京抓回,心脏病发作还强行拘留、被威胁再上访劳教三年!我在文安拘留所绝食110小时,以死来抗议他们的打击报复行为;要求中国共产党文安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冤情并答复:(1)立案侦查李全芝“假手指伤”案;(2)文安县公安局处理此案给结案期限。公安局党委回复:此案已交廊坊市政法委评查,马上会有处理结果。但至今杳无音信,证明又一次欺骗了我。无奈网上发帖,却遭文安大众论坛等论坛一删再删发帖和相关跟帖,并封锁发言帐号,来封锁通过在网络揭露公安局局长、副局长、所长、村霸等人的罪行。这就能逃避公众舆论的监督吗?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2010年10月20日上午和21日上午,文安县公安局人员两次到我家,以案发时刘硕不满十六周岁,解除对刘硕已实施了四个多月的监视居住为由,妄图浑水摸鱼,一并将李全芝假手指伤案撤消,要求刘志华家属签字被拒决。以后又几次要求撤消李全芝假手指伤案均被拒决。这些欺骗行径,能毁灭警匪勾结编造的李全芝手指“骨碎碎”假伤案吗?只能证明文安县公安局人为制造的一系列冤假错案的存在!
  堂堂公安局局长、副局长、所长等国家官员,戴着与法律息息相关的乌纱帽,竟然用法律做幌子,在一年多时间里,编造无中生有的假伤假案、及相关法律文书,用尽各种手段欺骗、吓唬无辜被害人及未满十六岁儿子和家属,以达到保护村霸恶势力及自身犯罪事实的目的。那么为什么文安县公安局局长、副局长、所长等要全力以赴地维护李全芝这样一看便知是编造的、假的不能再假的所谓的轻伤,强行对十五岁的刘硕实施监视居住这一刑事处罚措施
  其目的是什么?我分析其目的是利用他们手中强权,来强硬的压迫我及家人认可无中生有的李全芝假手指伤这一皇帝新衣,如我及家人违心地认可这一假伤,他们就可以万事大吉、高枕无忧了,但是,到今天这一目的也没有完全达到,今后也决不会实现!
  那么其动机无非四种:
  1:与村霸刘广山是亲属关系?如真有亲属关系,我也认可他们所谓的强迫调解,我认为,亲情关系从客观上可以原谅,但他们都坚决否认有亲属关系,经多方查证证实他们之间没有亲属关系。
  2:与村霸刘广山在文安县法院工作的长子刘振华是同事关系?他们都坚决否与刘振华是同事关系,他们解释法院和公安局是两个部门、两个系统,以前没有过往来。
  3:与我刘志华有陈恩旧怨吗?我刘志华以前根本不认识也根本没有接触过他们,他们也承认以前不认识我刘志华,相互间也就无从谈及有陈恩旧怨。
  4:金钱关系?排除以上三种可能,那么剩下的只有他们与村霸刘广山在此案和以往案件中有金钱关系,这一点在案发之初村霸刘广山和家人当众狂言乱语中见证一二,从公安局局长、副局长、所长等都甘冒风险,集体渎职违法编假伤、造假案等来纵容、包庇、保护村霸恶势力的犯罪事实,充分证明他们集体犯罪、抱团腐败的存在!只有集体犯罪、抱团腐败才能产生村霸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一丑恶现象。
  为什么文安县公安局要制造一系列冤假错案,难道他们是不知后果严重吗?难道他们没有后代吗?难道他们不是人生父母养的吗?事实证明,局长、副局长、所长等人早已被村霸手中的金钱所俘虏,而发生了抱团腐败,文安县公安局局长、副局长、所长等人抱团腐败后,必然是在办案时集体犯罪,集体犯罪后的“杰作”是编造出荒唐的李全芝假手指轻伤,集体犯罪的“成就” 是诬陷十五岁少年刘硕的成功。我上访申诉,文安县公安局不查案件只直接进京抓人,强词夺理拘留,案件被拖至今日,这就是文安县公安局长张志超等集体犯罪、抱团腐败的“优越性”。上访申冤和网上公开揭露文安县公安局长张志超等集体犯罪、抱团腐败至今未果,为防备丧心病狂的局长、副局长、所长等加害于我,案发至今不敢回家,更不能正常生活。
  我通过网络揭露文安县公安局长张志超等集体犯罪、抱团腐败行为,网上曝光已多日,脸皮厚过城墙的该局局长、副局长、所长等人还没有发难和相关解释,看来知道我掌握着他们犯罪的铁证,看来是自己做过的无法抵赖,他们只是不择手段一删再删发帖及相关跟帖,用虚构人物跟帖和发帖,用谎言来掩盖谎言,以防引起广大网友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我虽没什么文化,良好传统的家庭教育我必须要:堂堂正正做人,积善行德做事。闲暇时也翻看过几部小说典籍,能分清善与恶,能理性辨别客观与主观,能谅解客观错误,从不深究,对主观的一系列故意犯罪,且已严重伤害了我及家人的合法权益,不追究犯罪就无法生存,哪怕面对的是位高权重、神通广大的公安局长,唯一选择只有抗争。假的终究是假的,坚信证据面前李全芝假手指轻伤永远真不了!坚信他们会得到法律惩处和道德谴责!为己、为家、为社会,我有决心、有信心、有耐心,同文安县公安局长、副局长、所长等集体犯罪、抱团腐败斗争到底。
  我虽是无神论者,但信报应,报应不爽,从未骗人,只在于时间早晚而已。封建社会的古代还有包拯和海瑞等清官为民做主,腐败黑暗的晚清有慈禧太后还为杨乃武与小白菜平反昭雪,战乱不断的近代民国年间杨三姐能为二姐伸冤报仇,在新世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党中央的英明领导,有比较健全的法律和法规作保障,更有绝大多数严格执法的工作人员,相关部门一定能为民做主,一定能伸张正义,依法打击不法分子和严惩社会上的黑恶势力。
  我刘志华一介草民、人微言轻,怎可敢平白无故与公安局长、副局长、派出所长等大人们为敌作对。因为公安局长、副局长、派出所长等人明知李全芝无伤,不思改正错误和依法打击犯罪,而用新的犯罪掩盖他们以往罪行,凭空陷害少年刘硕。将刑事犯罪枷锁强加我十五岁的儿子刘硕的身上,等同于把别人家的孩子没有人性地抱着扔井里。世间牲畜都有护犊之情,做为刘硕父亲、监护人,有义务为儿子申冤,保护年少儿子的合法利益更是做父亲的天职,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万丈深渊,就是粉身碎骨也应在所不惜。
  刘志华真诚邀请和强烈呼吁: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对文安县公安局长张志超等集体犯罪、抱团腐败进行调查、采访、报道和监督!督促和帮助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彻查案件,客观认定事实,准确的适用法律惩处村霸刘广山父子,揭开李全芝“假手指伤”案,依法惩处公安队伍中的不法犯罪分子!为社会清污除垢!早日为我讨回公道!早日还刘硕一个清白!早日还社会一个正气!
  刘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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